曹丕引用的两个典故,子文辞禄,是春秋时候的故事。子文是楚国令尹(宰相),但是,楚成王每次派人去给他发俸禄,他都跑掉,等人走了,他再回来,始终不领工资。有人问他说:“人生求富,而你却逃避富裕,为什么呢?”子文说:“从政,是庇护人民,人民都很贫穷,我却偏偏富有,那不是找死吗?我逃走,是逃避死亡,不是逃避富裕。”
申胥逃赏,也是春秋时的故事,吴国攻陷楚国国都郢都,楚国大臣申包胥前往秦国求救,身靠宫墙,日夜号哭,不进饮食,前后七天,秦国出兵,大败吴国军队,郢都得以光复。楚王要奖赏申包胥,申包胥说:“我是为了国君,不是为了自己,如今国君已定,我又有何求呢?”于是逃赏不受。
曹丕的例子并不恰当,这两个例子,真有点像有司弹劾田畴的罪名“狷介违道,苟立小节”了,和田畴不是一回事。这种不领工资,不接受赏赐的人,对组织破坏很大,因为他不领工资,别人领工资就难受了;他不接受赏赐,别人立功受奖也不光荣了。那大家都懒得干了,一起完蛋!这样的人就该弹劾:“宜免官加刑!”
春秋时鲁国有一条法律,如果在外邦旅行,看见有鲁国人被卖为奴隶的,你就掏钱为他赎身,回来政府给你报销。子贡有钱,他为人赎身,就不找政府报销。孔子指着鼻子骂他:“子贡!鲁国人都给你害死了!以后都回不来了!”为什么呢?你不报销,别人也不好意思报销,因为本来是光荣的事,给你一搞,报销就可耻了。既然不报销,干脆看见奴隶也不搭救了。那你子贡一个人能把天下为奴的鲁国人都找回来吗?这就是“成一人之志而亏王法大制也”,对子贡也应该骂他“狷介违道,苟立小节,宜免官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