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前,一般的西藏男女青年,也是通过唱情歌,向对方表示自己的爱意、沟通思想、互相了解。虽然两个人的感情非常好,像那一首情歌说的,“除非死别,活着永不分离。”可真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还是得求得父母的同意才行。那时候,人们认为,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也有为子女解决婚姻大事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只有孝敬父母,听从父母的安排。有的地方,儿女婚姻完全是父母包办,孩子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未来生活。有的女孩子,直到进了洞房,才看见女婿长什么模样。
做父母的,首先考虑是不是门户相当,看看对方是什么社会地位,家庭经济状况如何。还得确认,是不是“脏骨头”。
哎,什么叫“脏骨头”啊?
那时候,藏族人的习俗,看不起从事某一些行业的人,认为他们是低贱的“脏骨头”。
然后才看看对方的才华怎么样,容貌好不好。贵族子女绝对不能和农奴婚配,富人和穷人也不能成为亲家。如果两个年轻人都是农奴,那就惨了,他们的爱情,还得经过农奴主的这一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