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年来,某些医院,虽属公立,其做法却令公众瞠目结舌,除了愤慨,再就不可能被激发起另外的任何良好的思想感情,更别说行动了。那些医院的主管者遇到同类事情的第一反应和表现是——我这所医院怎么这么倒霉?没钱还想看病,世上哪有此理?人命宝贵是生病的人个人的事!医院若因收治了这等病人而亏损了一笔钱是我的责任!谁为我的责任负责任?由于他们的第一反应和表现完全背离医院的人道主义原则,那么他们除了将急需救治的病人抬出医院抛在什么地方了事,自然不可能再有任何一点儿善良的行动可言。据报载,去年年底医院通知殡仪馆将活人拉去火葬的恶劣事件,正是以上极端不人道的恶劣心理所导致的。这样的“公立”医院的如此这般的恶劣行径,将使公众对国家精神大为质疑。国家形象严重受损几成必然之事。而此无形之大损失,往往非是金钱所能弥补的。
此事给国家亦即政府的启示当是:任何一所医院,哪怕它的规模再大,都根本不可能一厢情愿地替国家一揽子承担起免费拯救弱势公民生命的大善事。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弱势群体数以亿计,一烛数烛之光,岂能照明百千人家?医疗保险虽为良策,但既已不幸沦为弱势,那笔保险费肯定是上不起的了。何况,遥见帆影之舟,哪里又救得活眼前沉波之人呢?民政部门来关爱吗?我们都知道的——在中国,它只具有促进赈灾活动的职能,国家每年并未拨给它数目可观的救助款。中华慈善总会吗?我们也知道的,它虽是有一笔苦心募集来的款项,但相对于中国弱势群体的庞大基数,实在也是杯水车薪。何况,它的分支机构,也只不过设到了省一级,在许多省里,不过是徒有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