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有报道说,网名“快马”的南京网友因为痴迷于天仙妹妹,愿意自掏30万元为其出画册,消息传出后更是提升了人气。一家网站为此专门建立了一个论坛,就连腾讯公司也特地为天仙妹妹提供两个新的QQ号,作为她与网友直接交流的专用平台。
据统计,当时专门针对天仙妹妹的网站、专版、论坛一度超过700个,百度搜索相关页面高达121万项,谷歌搜索相关页面也超过72万项。
2005年12月,天仙妹妹参加门户网站年终人物评选,在搜狐网“2005年新生代偶像评选”中以44%的得票率获得冠军,在网易网“2005年网络人气王”大赛中获得亚军,并且长期在百度网十大风云人物榜上位居第一。
天仙妹妹事件不仅直接导致她个人的走红,而且还带动起家乡地区的经济发展,甚至被人挖出了最早上网传播这一事件的“浪迹天涯何处家”。
这位名叫尔玛依娜的小女孩1999年至2002年在阿坝州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2003年至2005年任四川省唐古拉民族歌舞团舞蹈演员,而直到天仙妹妹事件鹊起才被大家所认知。2005年,四川在线、TOM、搜狐、网易、新浪、腾讯、深圳新闻网、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新闻会客厅》等国内著名网站,纷纷对她进行采访和视频网络现场直播,并开设专题报道,不但使得她当年成为四川旅游形象大使、中国羌学会副会长,而且还从此成功地走上了商业运作道路——2005年签约唱片公司推出3首单曲《尔玛吉玛》《温暖如绵》《咂酒歌》;2006年参加四川省春节联欢晚会并任新单曲主唱,代言索尼爱立信手机,并悉数捐出30万元代言费在家乡捐建第一所尔玛依娜春蕾小学、创建尔玛依娜春蕾基金;2007年分别在电影《香巴拉信使》(该影片当年获得华表奖和金鸡奖)、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电视剧《回家中》、电影《尔玛的婚礼》中担任女一号,当选为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祝福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