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很精通动物学,但我学到了一点关于人类的知识,当我研究人类在所谓历史时期(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人类记录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行为记载时,我发现了什么呢?我发现从开始到现在,人类从来就是“群居动物”,只有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属于由同路人结成的某种排他性集团,这个集团的成员都苟和于自己继承的信仰、偏见、偏爱、恐惧、希望和理想时,这个人才真正感到幸福。
当然,经济上的需要偶尔可能迫使某些人群,包括互相对抗的部落,按照某种方式行事。然而这种安排总不能持久。真正使许多人不顾艰难险阻和危险聚集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许多泾渭分明的共同信仰、共同偏见、共同偏爱、共同恐惧、共同希望和理想。
看一下从乔普斯和哈姆拉比到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记载。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一样——每个团体、每个部落、每个宗派、几乎每个家庭,都坚持与邻居们保持一定距离,因为自己都大大优越于旁人,没有共同理解或共同行动的任何基础。我给你举一个尽人皆知的例子。
世界各地差不多所有的人从一开始都用什么名字称呼自己呢?这种例子多得惊人,他们称自己是“上帝的人”或“上帝的选民”,更荒谬的是,“属于上帝的人”。埃及人在其他人的眼里是卑贱的小农,但他们却把自己看作是“上帝的人”。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苏密”——现在人们所知的官方名字是芬兰,它的意思(人们告诉我)是“上帝的人”。太平洋上的许多部落——我们最熟悉的只是塔希提岛人——也称自己为“上帝的人”。波利尼西亚同西亚、北非和北欧相距万里之遥,在这些地方居住的种族彼此间毫无共同之处。可是有一点,他们都明显地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人,他们看不起人类的其他成员,认为他们是异己,不体面,应该受到鄙视,如果可能,还得躲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