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在经过4年多的总结、思考以及对储君的精心选择后,开始实施他的建储计划了。
第一次建储之议出现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据《清世宗实录》载:“康熙五十六年冬,圣祖仁皇帝召诸王子,面询建储之事。”朝鲜使臣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四月从中国返回朝鲜后,禀告朝鲜国王:“臣来时问太后葬后,当有建储之议。”建储之事虽然到处流传,反响很大,但人们对其具体内容却毫不知晓。这表明玄烨只是就建储一事征询皇子与重臣的意见,他本人并未表露态度,更未作出任何决定。可见他对储君人选、册立日期等重大问题,已开始有意识地采取保密措施了。
“长篇谕旨”出现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十一月二十一日。康熙在皇太后病危,自己也重病缠身的情形下,召集全体朝臣,商讨建储的有关问题。“长篇谕旨”的说法便由此而来。
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及五十六年十一月两个谕旨构成了新的建储计划。与嫡长子皇位继承制度相比较,它的具体的方略,如皇帝全权决定储君人选,“有德者即登大位”、“择贤而立”的择储标准,对储君人选以及建储的有关问题的保密原则等等,都比较新颖,而且秘密色彩浓厚,因而可称之为秘密建储计划。如果这个计划能贯彻执行,并且形成制度,将会减少传统建储制度的某些弊端,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康熙对实施两千多年的建储制度进行了改革,尽管他本人并未认识到这样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