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下命令了:以后不准自己将信“半夜放在邮筒中”。因为瞎马会夜半临深池的,十分危险,令人捏一把汗,很不好。况且“所外”的信今日上午到,“所内”的信下午到,这正和你发出的次序相同,殊不必以傻气的傻子,而疑“代办所里的伙计”为“呆气”的呆子,其实半斤八两相等也。即如我,发信也不如是急急,六晚写好的信,是今早叫给我做事的女工拿去的,但许久之后,我出校门,却见别一女工手拿一碗,似将出街买物,又拿着我的信,可见她又转托了人,便中送去。而且恐怕我每次发信,大抵如此,以后应该改换方法了。说起用人来,则因为广州有工会,故说话极难,一不小心,便以工会相压。例如我用的那个,虽十分村气,而买物必赚一半,洗物往往不见,我未买热水壶时,日嫌茶冷,买来以后,却连螺旋盖也不会开,用铁锤之类新新的就将热水壶敲坏了。你将来到广州时,倘用的是男的,或者好一点,但也得先知道,以免冒起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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